环球视讯!西安碑林法院公开审判两起诈骗、帮信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3-06-05 20:44:2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01:58

电诈帮凶必落网 办学诈骗终获刑

2023年6月1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了由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刑事案件。两起案件均受到广泛关注,来自辖区内基层社区的三十余名群众到庭旁听了庭审,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

首先进行宣判的是一起被告人以办理入学为诱饵骗取学生家长财物的诈骗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某园谎称其有能力为学生办理我市多所知名中小学的入学事宜,通过微信聊天群、朋友介绍等方式进行宣传,并采取伪造入学通知书等手段取得被害人信任,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2020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潘某园先后骗取13名学生家长人民币219.53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潘某园向被害人退还赃款人民币45万元,其余赃款挥霍一空。根据查明事实,碑林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园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未追回的赃款予以追缴。

该案宣判后,碑林法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被告人通过架设通讯设备,为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提供帮助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通过加密聊天软件与上线取得联系后,在本市高新区某地,将其购买的笔记本电脑、上线提供的群呼通讯设备与宽带固话线连接,帮助上线远程控制拨打诈骗电话,并从上线处非法获利人民币43699元。2022年11月间,安某等6名被害人先后接到诈骗电话,被诈骗人民币65万余元,诈骗电话号码均系被告人王某搭建的群呼设备所连接的固话号码。根据查明事实,碑林法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依法处置。

庭后,旁听群众反响热烈,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此次庭审、宣判,深刻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学习到防范诈骗法律知识,今后会提高防范意识,避免给予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法官提醒大家,本次宣判的两起案件,都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典型案例。在入学升学到来之际,希望通过办学诈骗案唤起广大学生家长的重视,学生家长应当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为孩子制定科学、合理的成长规划,相信孩子可以通过自己的真才实学进入心仪的学校,而不应笃信找关系、走后门等不正当竞争方式,这样的投机心理,极可能使自己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通过审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使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认清电信网络犯罪分子的“话术”手段,切勿贪图小利,做到“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牢记“不理会、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的原则,切实提高自身识骗、防骗意识,与司法机关一起,构建人人反诈、人人宣传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防范、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作者:王雨辰

编辑:马宁

关键词:

新闻推荐